山西晚報訊(記者 郭斌)12月6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大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即日起,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個人分攤費用。
為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繳存職工改善居住條件的支持力度,方便居民生活,依據《關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晉建城字〔2020〕28號)文件要求,大同市出臺了《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個人分攤費用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
依據《通知》,提取條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既有住宅所有權人出資參與加裝電梯工程竣工驗收之后,本人及其配偶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擔保、無凍結,可以申請?zhí)崛∫淮巫》抗e金。提取額度為:既有住宅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總額在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范圍內,不得超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個人分攤費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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