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制度層面鞏固提升巡視巡察成果 |
——《關于落實省委巡視指導督導培訓會議精神 進一步提升全市巡視整改和巡察工作質量的工作措施》的解讀 |
2021年06月30日 19時48分 忻州日報 |
近日,中共忻州市委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落實省委巡視指導督導培訓會議精神 進一步提升全市巡視整改和巡察工作質量的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圍繞有關政策問題,本文對《工作措施》進行解讀。 1.當前,制定出臺《工作措施》有什么重要意義? 按照省委統(tǒng)一部署,2020年9月4日至12月14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對我市開展了常規(guī)巡視,發(fā)現(xiàn)并反饋了33個方面具體問題。針對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我市成立巡視整改領導小組,逐層逐級壓實巡視整改責任,研究制定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形成整改工作方案,扎實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實。按照省委以重點帶動全面,以“當下改”促進“長久立”和“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整改工作要求,我市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形成了落實省委巡視指導督導專題培訓會議精神和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全市巡視整改工作水平,推動全市巡察工作高質量發(fā)展,從制度層面切實保障巡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2.《工作措施》的主要內(nèi)容有哪些? 《工作措施》主要有六個方面共10條具體舉措,包括:強化學習傳達,檢視補齊短板;強化政治監(jiān)督,保障和促進全市轉型出雛型開新局;強化統(tǒng)籌謀劃,推進巡察工作上下聯(lián)動;強化問題整改,做實巡視巡察“后半篇文章”;加強巡察隊伍建設,發(fā)揮崗位熔爐作用;緊抓指導督導契機,推動市縣巡察工作高質量發(fā)展。責任部門包括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市委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和市委巡察辦。 3.《工作措施》對強化聯(lián)動整改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 一方面,要求健全市委班子成員與縣(市、區(qū))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市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的談心談話制度,原汁原味反饋省委巡視、市委巡察發(fā)現(xiàn)問題,推動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切實擔起巡視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真正做到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落實整改,并把整改責任傳遞給所有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堅持“三個擺進去”,主動認領責任,堅決落實分管領域和聯(lián)系部門的整改工作,形成上下齊抓整改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要求健全巡視巡察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宣傳、審計、信訪等部門的協(xié)助配合機制,健全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監(jiān)督檢查工作機制,確保移交的問題線索和其他要求督促檢查、跟蹤督辦的事項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形成巡視巡察整改合力。 4.《工作措施》在加強隊伍建設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工作措施》指出,要把巡視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班子隊伍建設中,堅持把巡視整改成效作為檢驗干部擔當作為、作風能力的重要標準,以整改實效識人用人。要加大巡察專職干部的培養(yǎng)、選拔、任用力度,暢通“出口”“入口”,交流、選拔、重用一批優(yōu)秀巡察干部,為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發(fā)展提供組織和人才保障。(本報通訊員) (責任編輯:盧相?。?/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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